我自認是個重視著作權的人,因此收到YouTube侵權通知的時候,著實感覺訝異。出問題的,是下面這段影片。前陣子到馬拉灣玩耍時拍的。
什麼地方侵權呢?通知信中明確指出是背景音樂。音樂是誰放的?大人明鑒,不是小的我啊
!那是在泡泡池旁邊,用高功率喇叭放送,正好被我收到罷了。錄影的時候,固然不曉得這段音樂是啥咪碗糕,直到被投訴,也依舊搞不清楚。
!那是在泡泡池旁邊,用高功率喇叭放送,正好被我收到罷了。錄影的時候,固然不曉得這段音樂是啥咪碗糕,直到被投訴,也依舊搞不清楚。
。部落格音樂 當心觸法(葉玟妤律師,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2006/11/11)
最近,業者開始鎖定部落格,追訴未獲授權的線上音樂。許多部落格的使用者是新新人類,電腦技術高明,但法律常識有限,常常不小心碰觸到著作權的禁忌。所以當警察突如其來搜索時往往嚇得驚惶失措,不知道在部落格裏使用背景音樂,會是觸犯刑責的行為。部落格音樂未獲授權 當心觸法 (聯合新聞網 2006/07/13)
。討論觀念可也,若有什麼實務上的疑難雜症,應該找真正的法律專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