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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6月10日 星期日

關於城邦悄悄話與筆戰的回應


葉軒所說相當正確。

補充回應楊醫師的問題,即轉寄他人"私下信件",若未經同意,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。當然實務上也要看原作者有無提告的意願。

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

勸世文:浪費時間打筆墨官司殊不值得


季常兄的文字,有時辛辣了些,像我這等皮厚肉粗之輩,就算挨罵也是嘻皮笑臉,不當回事。

有些人面子薄些,不大經得起刺激,反應比較劇烈。老兄出言若稍為和緩,說不定樑子就短些

人生苦短,浪費時間打筆墨官司殊不值得。我是這麼想啦,老兄姑妄聽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