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

「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」抄文事件


To: 網路城邦辦公室 (2008/04/29 19:30)

剛剛在研究書籤的時候,發現妳收藏的這份:「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」,原文內容完全轉貼自我的作品:「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」,只在文末註明引用。

這位部落客應該不是故意剽竊,只是習慣不佳。他的文章似乎都是轉錄,都在文末註明轉貼。我覺得也許以城邦管理人的立場,妳可以出面勸說這位老兄,轉戰書籤這塊領域更加可以發揮他的長處。

謝謝!


To: XXX (2008/04/29 19:47)

剛才發現,我的「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」一文被你全文引用。這本來沒多大關係,但電小二把你轉貼的文章收進共享書籤,

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

就造成我的困擾,不知情的人可能誤以為我是抄襲者。

建議你:

1. 儘量不要全文轉貼。比較好的作法,應該只引用網址,然後加上自己的評論或補充。像你的部落格裡,大部份是轉貼文章的情形,改到書籤去發揮比較好。

2. 一定要全文轉貼不可的話,應該在標題或文章開頭註明引用或轉貼,而不是文章結尾。你的做法很容易引起誤會,被認為抄襲的話,還有遭控告的風險。

希望你做出必要的調整。謝謝!


To: XXX (2008/05/01 11:50)

我是〔Google的支票好不好拿?〕的原作者,恐怕你沒注意,我在你的訪客簿用悄悄話留言已經兩天。

好文分享不是壞事,但至少應該在明顯處註明轉貼,最好則是以超連結導向原作網頁,再自己加評註。我另一篇文章探討這方面問題,可以參考:淺談Blog的著作權問題

但我希望你直接刪除本文。可能你沒發現,由於直接拷貝的緣故,文中屬於程式輸出的部份都已經不正確。即使你在標題註明轉貼,甚至加註我的姓名網址,讓行家見了,也是徒然令我難堪。

其實如果由城邦管理當局處理,也是直接刪除。但我覺得由你自行處理,比較不傷顏面。希望你在今天午夜前處理完畢。謝謝!


To: XXX (2008/05/01 14:02)

感謝你的配合!

不過仍然要給你一個善意的提醒:你的文章中全文轉貼或大篇幅摘錄書籍的情形似乎很多。雖說並非惡意,按照現行著作權法,卻是實質侵權,被人檢舉可能會有麻煩。

此外,因為我向電小二要求處理那個書籤的問題,她問我要不要檢舉,我才知道城邦有個檢舉的程序。我說要等你答覆再說;現在既然你已經處理,這事就算過去了。不過我想電小二或許會主動和你連繫也不一定。如果她和你連繫,建議你和她討論如何處理較為妥善。

謝謝!


To: XXX (2008/05/01 21:19)

經過授權的內容,就應該沒問題囉。城邦裡不時有點小小風波,某些人因為不瞭解著作權的相關規定而觸法,至少是觸怒了原作者。我只是擔心這個。

電小二那邊我已經留言說明,我這部份應該到此為止了。

歡迎以後常來!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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